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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作者:    信息类别:    发布时间: 2019-11-01 11:16:49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学生党员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

二、考核时段

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末对学生党员本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由学生党支部负责考核,学生党支部书记为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小组长为考核工作直接责任人。考核结果报党总支审核和备案。

四、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五、考核标准:

  (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

  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和党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思想政治行动上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按规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满分20分)。出现下列情形扣分:

  迟到: 2分/每次;

  早退:2分/每次;

  无故缺席:5分/每次;

  学习心得体会:2分/每缺交一次;

  思想汇报:2分/每缺交一次;

  (二)组织纪律表现(20分)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等现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交纳党费(满分20分)。出现下列情形扣分:

  有不文明行为:2分/每次;

  被校级通报批评:10分/每次;

  受警告以上处分: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迟到(早退):1分/每次;

  无故旷课:2分/每节课;

  不服从安排:5分/每次;

  未完成任务:5分/每项;

  不按时缴纳党费:5分/每次;

  (三)专业学习表现(30分)

  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本学期学习成绩排名进入班级前40%(满分30分)。下列情形扣分:

  不及格课程:5分/每门;

  学习成绩排名列41%—60%之间:扣10分;

  学习成绩排名列61%—80%之间:扣20分;

  学习成绩排名列81—100%之间:扣30分;

  (四)社会工作表现(20分)

  带头参与校(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工作,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的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满分20分)。出现下列情形扣分:

  不积极主动参与工作:扣10分;

  工作不负责任或出现差错:扣10分;

  未完成工作任务:10分/每项;

  未作工作记录:2分/每查到一次;

  未制定责任区工作计划和措施:扣5分;

  未进行责任区工作总结和汇报:扣5分;

  (五)社会活动表现(10分)

  带头参加校(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素质拓展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了校(院)的表彰(满分10分)。出现下列情形扣分:

  参加活动次数在5次以下:2分/每少一次;

  参加活动未获得表彰或通报表扬:扣5分;

六、考核说明:
   1、本考核结果作为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学生党员评优和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的重要依据。
   2、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向广大学生张榜公布。
   3、将考核结果纳入学生党员组织档案。

 商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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