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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党员联系班级寝室制度

作者:    信息类别:    发布时间: 2019-10-29 11:20:11

为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经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系开展“上好每节课,联系好一个班,带动好一批人”为主旨的党员联系班级寝室制度。

一、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寝室的职责

1、每位教师党员每学期都应根据党总支分工联系一个班级及该班所有寝室、预备党员和建党对象。

2、教师党员要负责对联系班级的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考察;定期听取所联系班级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与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协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向系党总支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思想状况。

3、按时认真填写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系党总支发展大会上负责介绍所联系入党积极分子转正的预备党员各方面情况。

4、积极参加所联系班级的活动,掌握所联系班级情况,协助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做好学生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参加班级活动不少于2次,下寝室不少于2次,找同学谈心不少于5人次。

二、工作要求:

1、要有奉献精神。

2、要有责任意识。要将做好联系工作当作自已的一份责任。

3、要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要深入课堂、宿舍,对待学生中的一切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寝室工作考核

1、每学期未党员教师对联系班级寝室工作要进行书面汇报。

2、党总支每学期未对联系班级寝室工作的党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商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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